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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明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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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明珠,湘潭大学法学硕士,前XX市检察院主诉检察官,具有丰富检察院工作经历。
在检察院期间参与办理:
一、普通一审审查起诉案件和二审上诉、抗诉案件:
1、云南 “盲井”案之一——艾某某、杨某某故意杀人、诈骗案;
2、刘某某、王某某抢劫、故意杀人案;
3、王某某故意杀人案;
4、程某某故意杀人案;
5、袁某某受贿案(原某省某市副市长);
6、王某、杨某某、赵某污染环境案(撤销基层院不起诉决定)。
二、未成年人犯罪一审、二审案件。
张某、席某某(某市一中学生)等12人故意伤害案。

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;
曾在杂志《青年科学》上发表文章《乌干达投资法律研究》,系统学习了国际投资法、国际贸易法等内容,完成《论BOT特许协议的性质及法律适用》等各类论文5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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